標題:
《論文發表》台灣結婚風俗習慣的探討-以桃園縣龍潭地區客家婚嫁為例(一) |
作者:
文/孟繁昌 指導老師/賴錦勝(元然法師) |
台灣結婚風俗習慣的探討-以桃園縣龍潭地區客家婚嫁為例 一. 龍潭鄉簡介 龍潭行政區域,管轄30個行政區域,至99年10月底止,人口共115,323人,土地面積約75.24平方公里,因市中心的一口大潭而得名,當地人稱之為『龍潭大池』。 龍潭鄉舊稱靈潭陂、龍潭陂。龍潭鄉位居桃園丘陵台地最南端,地勢較高,地形也較複雜,大體可分為丘陵區(銅鑼圈台地及店子湖台地),及平原地區(龍潭台地) 兩大部分。 龍潭鄉隸屬桃園縣,東北隔八德市,距桃園十七公里;北鄰平鎮市,距中壢市十公里,西北接楊梅鎮,南以大漢溪、石門水庫為界,與大溪鎮、復興鄉為鄰,南沿縣界與新竹縣關西鎮、新埔鎮相接。龍潭地理環境優越,大部份為丘陵地,山巒起伏,視野遼闊、空氣清新、茶園綿密,令人心曠神怡,更有分佈各處的名勝古蹟相隨,觀光資源豐富,是得天獨厚的好地方。 龍潭在觀光方面,除保存純樸小鎮風貌外如聖蹟亭、古厝、紅橋,更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注入生命活水如運動公園、觀光大池、石門勝景、小人國,絡繹不絕的遊客再度熱絡了大地,鄉內的5條自行車步道,也使忙碌的現代人得到舒坦身心,接觸大自然的絕佳機會。 龍潭在科技方面,創造了優越的投資環境與就業市場,牽動商機,根留台灣,如宏碁集團渴望園區、中華映管、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龍潭基地開發,這些有賴公共設施興辦與公部門的配合。 龍潭除秉持政府宣示之投資優先、經濟優先、台灣優先的原則,全力拓展投資機會排除投資障礙,讓龍潭的未來有寬廣無限的發展空間。文化在龍潭是一個多元包容性的,除了佔大多數的客家文化,也融合了其它不同的文化。 近年,龍潭鄉公所為使鄉內維持優良品格,與宏達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合作,成為全國繼玉里鎮之後第2個推動『品格教育』的鄉鎮,希望藉由一連串的分享、學習使龍潭成為一個『品格城鄉、微笑龍潭』。 2005年時龍潭鄉曾被『天下雜誌』透過三萬名網友針對全國319鄉鎮票選榮獲最有特色的鄉鎮第一名,最有品味的鄉鎮第二名,微笑之鄉第三名,最令人有幸福感的鄉鎮第三名,此外也是台灣十大理想退休地點之一。
二. 龍潭鄉人文結構簡介 (一) 社會組織
目前客家族群在台灣的人口中約有二百五十萬人,客家人具有耐勞刻苦的精神,在龍潭鄉約有五分之三的客家人,而龍潭地區的客家人又以嘉應州(位於廣東、福建、江西)的客家移民為最多。 客家人自來台之以後,因為漫長的遷徙,形成了特殊文化的客家庄,因此建立強壯的組織,客家人的特徵是勇於維護並分享共有族群記憶,喜歡參與和創辦活動,促進情感,也是大家庭制度的沿襲。 (二) 社會階級
客家家庭裡,一般是家族制度幾代同堂,雖因現代因社會的快速發展而使此家族規模趨於瓦解,但舊有的觀念,仍高過其他族群。客家人雖不免受重男輕女觀念的影響,但是兩性間的關係還是比其他族群為平等。客家女性自小就和男性一起勞作。舉凡往來耕作,家中大小例行家務事,樣樣上手。客家人在生活上,大都以維持家庭為中心。他們對家庭忠誠,主要在於安定秩序,故少有人獨自行動,出了社會上工作,則有服從上司,各司其職的特性。 (三) 婚姻制度
在以往傳統觀念裡,在一般的客家家庭要建立家族的重要要素就是傳宗接代的觀念。絕大多數的客家人本多務農,所以在工作上更需要人力的協助,因此在延續後代的觀念也頗重。也造就他們的婚姻制度,以聘娶為主要方式。男女之間的婚嫁通常都是有媒人從中撮合介紹,而入門的媳婦也必須經過傳統儀式進行之後,才可算是進入了這個大家庭。不過因為世代的更新,很多傳統觀念也慢慢簡化,觀念上也不再這麼死版沉重。
(四) 財產制度
在有限的資源下,客家把沼澤地闢為良田,山坡地開出梯田,更能把大小石礫的石岡或河床,闢出良田,以挖塘、築陂、開圳方式,專業而充分的利用水資源。不但刻苦耐勞,不怕艱難改善環境;在堅強和節儉的制度下,家長會按照上代遺囑,有很大的權力,在財產方面多半是大家長過逝後均分,但也有的是在生前完成分配,以往、客家人為贊助子弟趕考,會捐其遺產以供人使用,俗稱『公嘗』,由此可見客家人同舟共濟,對後代子孫的盼望之深,是非常可嘆的精神。
三. 原鄉(梅州)地區的婚嫁習俗
苗市、公館、銅鑼的客家先民多來自嘉應州,嘉應州也稱『梅州』。梅州地區的婚禮雖以六禮(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[大聘]、請期、親迎)為基礎,但在名目上已將六禮做適當的合併,而實際上其程序並沒有減少。今日完整的大行嫁婚姻儀式,可分成『提親』、『議婚』、『定婚』、『送日子』、『完婚』五個階段。 (一) 提親
早期客家社會民風保守,不流行自由戀愛,男女多半透過媒人的介紹,才有和異性認識交往的機會。男女雙方對於婚姻對象的選擇十分重視『門當戶對』,這是舊社會中『門第觀念』遺留的現象。 (二) 議婚
古代的『納采』、『問名』、『納吉』三種儀節就是議婚的方式。 1. 納采
納采就是如果女方同意婚事,男方備禮請媒人前往女家提親。納采之日,男方遣使一婦人由媒婆陪同,帶四種糖果,稱為『四色果子』,取『四時吉利』、『四季平安』之意。男方主婚人具名的拜帖之帖盒及禮物到女家,拜帖有全帖、盈門帖及婦人帖,禮物用一個俗稱『籮』的有蓋的紅皮盒子,外裹紅線,內盛翠花二枝,兩旁襯以石榴、狀元紅、?樹葉,以及糕餅十包。。當媒婆及婦女抵達女家時,女家主婦迎之於廳堂,將紅盒子置於案上,祭拜祖先神位。祭完打開盒蓋,取出翠花及禮物,裝入女孩子的年庚。再由使者帶回年庚及回拜的盈門帖,就完成了『納采』儀節。 2. 問名
今日多將『問名』儀節合併於『納采』中,正式的問名禮即男家託媒人問女子的姓名及年庚,詳細詢問是為了避免同姓合婚的情形發生。問名那天,男家呈送女方的禮物大致與納采時相同。除了拜帖,紅皮盒子內有『翠花二枝』,另加『銀釧一對』、『定儀金五十銀圓』,『代儀金十銀圓』,還有送媒人及女方兄弟姊妹的『燃燭儀』兩包,各置『銅錢二百共銅錢四百』。這些禮物仍襯以『石榴』、『狀元紅』、『?樹葉』等吉祥物。這些禮物送達女家時,主婦照例迎於廳堂上,祭拜祖先之後就開啟盒蓋,取出對方送來的代儀、禮物等,換上答拜的拜帖和禮物。禮物有充袍儀十銀圓、靴一雙、書經一部、筆四枝、墨二條、白扇二柄、糖圓二個,燈?二束、響炭二枚、飲榜二枝。以上十種禮物,或襯以紅紙,或束以紅帶。另外將早稻、粟、黃豆、綠豆、長角豆等五種穀子各少許,盛於紅色的帖袋內,上書『五代同堂』,俗稱『五種』。又送『母雞』一隻,用紅帶束足,稱『祖婆雞』。男家取得女方年庚後,男方主婚人便將兩人的生庚交給星相家(算命師)卜其吉凶,即俗稱『排八字』。舊時社會極重視兩方八字生剋的問題。若相合則婚事初步告成,兩家方可進行『議婚』儀節。 擇吉定婚之前,要由媒人出面議婚,女方則針對男方應送的聘金和設宴請客的菜餚做要求。清朝時論婚又叫『講銀兩』,因聘金以銀兩計算,而且女子年齡及相貌美醜決定聘金多寡。每增一歲女方可要求六或十兩,菜餚可以要求八或十斤,直到民國以後此種講銀兩的情形才略有改變。客家社會之所以會形成『婚姻論財』的風氣,主要是因為客家女子從小參與家庭各項工作,所以當女子出嫁後即失去一份生產力。在此情形下,聘禮就具有『經濟補償』的合理性。 3. 納吉
媒人及婦人取回的年庚,要恭恭敬敬的供於神桌上,點香燃燭,稟告祖先。經過三天或七天,家中平安無事,不發生盜賊、官非,或者家人口角、疾病、打破碗碟等,即可請算命先生合婚,卜其吉凶。如果不得吉兆,表示這門婚事不合,由媒人將年庚送回女家,就了此婚事。若得吉兆,則於問名回報女方,相當於古禮的『納吉』。 (三) 定婚 1. 行聘儀節之異稱
客家人稱定婚為『過聘』,相當於古禮中之『納徵』儀節。女方接受過聘的聘禮,表示婚約完全成立,男方稱為『聘定』,女方稱為『許嫁』。
行聘儀節多有異稱,有如下幾種:
(1)大定 (2)交銀 (3)實定 (4)做定 2. 定婚儀式
古時客家人於定婚當天,媒人陪同準新郎,準新郎父親及親戚等,前往女家,人數要合雙數六、八、十、十二人皆可,但古時以『六人』為最普遍。因為客家話『六』與『祿』同音,往往取其諧音以沾其福祥之氣。男方在定婚當天會帶去婚書以及過定的禮物,所謂『婚書』,相當於『結婚契約書』,男家贈女家的婚書稱為『乾書』,用龍箋金圈寫成,女家回贈男家的,稱為『坤書』,用鳳索金圈寫成。過定的禮物包括定金、金器、及其他禮物。禮物有豬、羊(富者全豬全羊,貧者半隻)、冬瓜糖、冰糖、桂圓、鴛鴦糖、糖鼓、糖龜、糖雞、八角糖、檳榔、閹雞兩隻、喜酒、大燭、爆竹、禮香、麻米粒等。用『木箱』裝著,上披紅布,兩人一?,直往女家,俗稱『扛轎』。定婚當天,等男方定婚人員一到即迎入大廳,女方將過定禮品供奉於祖先神明案前,焚香祭告。之後,準新娘由全福婦人引導出堂奉甜茶,待男家客人喝完甜茶,準新娘則出廳堂收茶杯,準新郎將大紅包及金器放在茶盤上,讓新娘收回,客家人叫做『扛茶壓茶盤』。隨後媒人請女家主婚人出來收定。收定後即開宴席款待來賓。宴後男方頇送『阿公桌』及『六禮』給女方,即表示今天所有的費用均由男方負責。女方收了定金及過半數的禮物,剩下一部分要『還禮』。另外,要回復婚書及禮品,回贈的禮品至少要六件以上,或十二,或十六,因貧富而各異,但皆取雙數,其中尚包括女子的生庚為一件。 (四) 送日子 『送日子』相當於古六禮的『請期』,亦稱『完聘』或『大聘』。古時『完聘』主要的是將聘金全數交給女方備辦嫁粧,準備結婚。舊時客家人於過聘後,男方需具帖,寫著『謹詹於某年某月某日于歸吉』。此乃為經由占卜家所擇定的婚期。女方若於帖內註明的婚期無異議時,則答拜帖,寫著『謹依臺命于歸』。這些都由媒人代為送至女家。媒人也將尚未交清的聘金餘額送往女家,因此又稱為『完聘』。
當然為了方便起見也有將『定婚』與『請期』同時舉行的情形。請期講究『吉日』,通常委請算命師擇吉日,原則上嫁娶的月份一定不可犯雙方生肖忌諱的。 (五) 完婚 1. 婚前禮
(1)安床
古時結婚的前一日,男家會延請福壽雙全的老翁老婦依占卜家擇定的時辰舉行『安床儀式』。按照傳統習俗新床安妥後。晚上不得空著或一人獨睡,必須有一位男人或男童陪新郎同睡新床,直到結婚之日。 (2)送禮至女家
梅州地區男家除了安床儀式外,同時派遣媒人依據禮帖檢點禮物並送燃儀、書儀、祀儀、袂儀、阿婆菜、廚子儀等六禮。禮物包括十色禮-豬肚、魚、雞、鴨、魚圓、魚翅、海參、鮑魚、檳榔、蒟葉(或以茶葉、餅代替)以及全豬一隻、陳酒一罈,罈內壓肉十斤。這些禮物是方便女家做轎下酒招待親友。又稱『過茶』或『擔席』。六禮要正式寫好帖式:燃儀帖:『謹具燃儀成封,五福俱全,奉申。姻家侍教弟某某頓首拜』;書儀帖一張:『謹具書儀成封,五福俱全,奉申。姻家侍教弟某某頓首拜』;祀儀帖一張:『謹具祀儀成封,五福俱全奉申。姻家侍教弟某某頓首拜』;袂儀一張:『謹具袂儀成封,五福俱全,奉申。姻侍教生某某頓首拜』;阿婆菜帖一張:『謹具熟食四味,五福俱全,奉申。姻眷晚生某某頓首』;廚子帖一張:『謹具廚儀成封,五福俱全,奉申。姻眷侍弟某某拜』。 (3)上頭
結婚前一日女家聚滿助嫁和祝賀者,助嫁為女性,主要幫助女子行『笄禮』,即『上頭』禮。通常女子未出嫁前均辮髮後垂,女子出嫁前,延請全福婦人為其梳妝打扮,行嫁時才將辮髮梳成髮髻,而且上頭時需延請兩位好命人口誦讚詞,助成其禮。一般『上頭禮』在早上舉行,下午用檳榔、早稻、長命草和雞蛋兩枚同煮,以此水作為浴湯,讓新娘洗浴,意思是要潔淨其身,除去昔日污穢,一切換新,取大吉大利之意。洗浴前,將雞蛋取出食用,而煮過的檳榔加上雄精(即雄黃)兩塊貯於紅色小紅袋,袋面寫『雙喜』字樣,於出嫁時繫在新娘身上,用以避邪驅煞。 (4)裁衣
女方父親積極準備女兒所需的嫁妝,並依于歸吉課上擇定的裁衣時辰,請裁縫師開剪新衣。 (5)開容
女方依于歸吉課上擇定的開容時辰,請族中全福婦人為準新娘絞挽臉毛。 (6)盤嫁妝
女家在于歸前一日派且郎,將粧奩先運往男家。凡幫忙新娘搬運嫁妝禮物的『且郎』,都可自男家獲得紅包,稱為『且郎錢』。因為陪嫁物品送到男家後,還要請男家一一盤點清楚,故又名『盤嫁妝』。 2. 正婚禮
婚禮進行的程序,有下列步驟:
(1)迎親
(2)吃姊妹飯 (新娘由家中富貴主人扶出和姊妹共進姊妹飯[由富貴婆一人餵一口象徵之])
(3)送嫁 (送嫁的人中,最重要的是送嫁舅)
(4)哭嫁
a.上轎前:新娘穿戴禮服禮冠,由全福婦人引至廳堂拜別祖先。
新娘拜別祖先時,新娘於此際放聲大哭,俗稱『哭嫁』。
b.上轎
(5)宴轎 (新娘下轎前要舉行開轎禮,俗稱『斬煞』)
(6)拜轎、下轎、進房
(7)宴客
(8)合? (即交杯酒)
(9)拜堂
(10)鬧洞房 3. 婚後禮
結婚儀式完成後,後面還有下列程序:
(1)謝媒 (婚禮次日,男家必須設宴謝媒,贈送給媒人禮金)
(2)做朝 (即結婚第三日『邏三朝』,是女方母姊來男家探視女兒女婿的吉日)
(3)做褲 (『褲』,客音同『富』,剪布可考驗新娘的女紅外,也希望藉由『做褲』的舉動,為男家『招財進富』)
(4). 邏圓月 (舊俗新婚滿月時,新郎具帖宴請新娘的母親及姑嫂姊妹等婦人,叫做『邏圓月』)
(5). 歸寧 (回娘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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